木材制品虽然种类繁多,但基本上可以分为无漆和亮漆两大类。
不同树种的木质结构有粗细、软硬、纤维有显隐、曲直,这使木材在加工后的表面形成各异的质地和纹理。许多木板的纹理具有美感。广告摄影师在表现木材制品造型的同时,往往也需要强化木纹的装饰美。
无漆类
木器都是精工细作,表面平滑,纵有雕镂纹样,只要没有经过上漆或打蜡抛光,都属于吸收型被摄体,不难布光。但质地色彩比较深的木制品,如红木或者塑化处理过的木材,因为它的颜色深暗,要在曝光时考虑光量,以防止胶片影像的影调区域偏移而发灰,质感的色泽不真实。
不上漆的木器较少,多为木雕之类的艺术品,或硬目家具。
亮漆类
上亮漆的木器有本色和着色两种。目的或是保留木质的纹理,或是加强木器的光泽,上漆后的木器不仅是木脉更加清晰,并且使木器更为光亮绚丽,但这又使它更难布光。
光亮的木器必须用大面积的散射光或反射光照明。光位要仔细选定,避免出现大面积的耀斑,将木质的纹理淹没。
家具,尤其是组合家具,一般都是比较高、长。布光时一定要注意用光均匀。散射光的好处一是在近距离内摔减稍少,而是家具有深度的空档可以获得比较充分的照明,而不至于形成浓重的阴影。正面拍摄家具时,用光要稍微侧一些,光源面积要大,发光距离要足够远,且适度高,才可以使光均匀,并可以避免形成反光进入镜头。如果家具长,必须从另一面补光时,最好用比主光更柔的散射光。当然,如果用大型反光屏反光最好,这样可以使深凹的空档不会出现左右两个投影,在拍摄组合式家具,相机位于家具一侧,使影像的水平线有透视时,补光尤其要注意不能出现一头亮,一头暗的情况。
光亮的漆面,尤其是深暗的漆面,但容易将对面的物体映照进去。因此,在布光时要从机位处观察,在木器表面映照物像的部分的对面,要用较大一些面积的,并与木器同色,明度接近的反光物将物体挡住。另外,如果将摄影棚布光区对面及两侧的全部明亮物体以及反光体、漏光处都遮挡起来,成为一个整体的暗区,就不会使光亮的被摄体映入任何物像。
木制品不论形状是简单还是复杂,布光中都要掌握好明部与暗部的光比,把不同的立体的面用恰当的明度分开。尤其是家具,前面、侧面应该有分别,而横隔板的底面应该更暗一些,这样才能使人感到光是从前上方透射的,与生活中的光照接近,看起来也更自然。各面的明暗区应当清晰,但这并不意味着反差一定大。反差过弱会出现明度含混,是透视感模糊,过强又会使影调生硬、不和谐,暗部质感有丧失的危险。
另外,在拍摄大件木器、家具时,如有条件,应该把机位镜头的高度调到家具的中部,一防止垂直有汇聚现象。当拍摄带有环境、人物的家具时,希望机位高一些,多表现一下底面,或机位稍微仰视一点,多显露一些灯具,就要小心地调整相机的前、后座,仔细校正垂直线的平行和全面控制清晰度。
要点
拍摄涂有亮漆的木器,尤其是大型家具时应该注意如下几点:
主光光源面积要大,光性要柔、散而均,最好使用扩散的散射光,并且光源位置要足够远。辅助光强度以及光性都应该弱于主光,并且可以使用反射光。
避免表面木器映照周围的物像,方法是创造被摄体对面及两侧的全黑的环境,或将映照处的对面用同色调的遮挡物遮蔽。
对白色和深色的木器要考虑曝光补偿。切实校正垂直线条的汇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