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机位
机位是布光的坐标点。所有布光都是从机位审视其造型光效。任何被摄场景在对焦屏上的影像,都会随观察点或取景方位的变化而变化。布光光效的总体照明效果也是随机位的移动而改变。有时机位微笑的位移,就会使被摄体的主要线条、高光或鲜明或隐没。这一情况尤其是在灯位距被摄体较近时最为明显。
机位通常是取在被摄体及环境背景中心的延长线上,有时也会偏离少许。这样做主要是考虑在摄影棚有限的空间中机位取中,便于给灯位在被摄体两侧及前方多一些调动的余地,也可以避免取景时稍有不慎,背景边缘会在影像中出现“穿帮”的情况。
正因为如此,在实际拍中机位基本保持在摄影棚或拍摄台面的中线附近的区域,或前或后,或高或低,或偏左、右。也就是说,机位是相对固定的,而要在对焦屏上获得创意画稿中的画面构图,和被规范的被摄体的造型,则摄影师的主要工作以上述坐标点,来决定被摄体的位置与角度。或者说,是要通过调整被摄体的方位来就合机位的视点。
相机角度的高低,原则上是以人眼的高度为好,平视可使胶片影像自然并接近人吗的视觉的习惯。但反此视角往往可使画面影像新奇、少见。俯角的选择主要为强化被摄体的透视变化或展示商品水平面上必须表现的细部。仰角很少用,这时由于水平面无法表现,因而最多只能刻画被摄体里面的两个面,而大大减弱被摄体的立体造型感当然少数使用透明玻璃台面仰拍角度的情况除外。
被摄体方位选择
对被摄体方位的选择如前所述,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类是有创意画稿。摄影师在选择和确定被摄体的方位和处理与陪体、背景的构图关系时,应尽量实现画稿的要素。
另一类是无具备要求的广告画面。摄影师或在拍摄前已有想法,或为即兴创作,其发挥的余地较大。
但不论哪种情况,在确定被摄体的方位时,都需要有一个反复选择和调整的过程,才能实现创意要求和突出被摄体的特点。
大多数商品都有一个面为主面,另有一两个相邻的面为辅面。如电子计算机的屏幕和键盘、汽车的头部、录音机的前脸,都是摄影师主要表现的部位。另外,任何商品也会像人一样,都有一个拍摄的最佳角度,有人侧面美,有人正面端庄,商品也是这样。因此,对被摄体在拍摄环境中方位和角度的选择,也要像拍摄人像一样地细心调整。
被摄体方位确定后,布光就要既对比又和谐地区分主面与相邻辅面,以及陪体与背景的明度,以强化造型和表现质感。
前面所述均指商品。对于模特出现的广告画面,则往往要面临既要选择模特的姿态和角度,还要在这一前提下,再去确定商品的方位,并建立起二者之间的有机联系。这显示要复杂得多。
确定主调
确定了广告画面的基调,分步布光才有依据。
不论是创意画稿对画面主调具体的规定,还是摄影师自行确定主调,都是基于被摄体的形态特征、质感特点以及画面的情感色彩和商品定位与设计定位等。
广告摄影师既要在布光前对画面主调消化理解,又要在布光中深思熟虑,这样才能决定在布光中对灯具且光性的选择,多寡的使用,灯具方位、角度的控制。而这些又会在布光实施中反映出光的强弱、硬柔、大小、各灯之间的光比和被摄体本身以及与背景的明暗反差等。
确定画面主调是一回事,在实际布光中体现创意主调又是一回事。因为前者无论如何都带有一定主观色彩。各品牌广告画面的主调有延续性,而每幅不同画面的灯具、灯位、却没有延续性。也就是说,每拍摄一幅新的、已确定了主调的画面,都将是一次全新的创作。
广告摄影的布光要点
作者:本来摄影
时间: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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